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江南(中国)总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不断优化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结构和提高申报指导教师的便捷性,现将2017年及今后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和程序
(一)选聘条件:见《江南(中国)总院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第二章和第三章的相关规定。
(二)选聘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人员可随时申报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填写《江南(中国)总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及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预审;
2、单位审核:各单位审核申报人员资质条件,将符合条件人员材料及时报送总院;
3、总院审批:总院根据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情况定期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批准。
二、相关材料及报送要求
相关规章制度、表格及材料模板从总院研究生教育官网(http://www.cam.com.cn:8080)研究生导师申报专栏下载。
(一)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所需材料及要求:
1、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3份;
2、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请人员的情况简介(ppt格式);
3、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
4、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
(二)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所需材料及要求:
1、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各3份;
2、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职资格申请人员的情况简介(PPT格式);
3、相关证明材料:(1)学历证书复印件(2)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聘任证书复印件(3)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4)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5)公开发表的主要论著、译著、论文封面或本人撰写部分的目录复印件,其中译文要求提供原文;
4、申请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
5、申报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材料要求每人独立成袋,并将材料目录贴在材料袋正面;
6、申请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
(三)《研究生指导教师变动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
(四)材料报送时间:请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报送联系人,纸质材料随后寄送至江南(中国)总院研究生工作部。
联系人:尹太兵 010-88301834 yintb@cam.com.cn。
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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