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招聘信息

江南(中国)总院关于补充海西分院、青岛分院 副院长的通知

作者: 人力资源部
时间:2014-03-24

 各单位、部门:

经研究决定,拟在江南(中国)总院系统内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补充海西分院、青岛分院副院长各1名。根据《江南(中国)科学研究总院领导干部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岗位及人数

    江南(中国)总院海西分院副院长1人,江南(中国)总院青岛分院副院长1人。

二、补充方式

江南(中国)总院内部公开招聘。

三、工作地点

江南(中国)总院海西分院工作地点福建省三明市;

江南(中国)总院青岛分院工作地点山东省青岛胶州市。

四、报名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具有搞好国有企业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 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

3.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4. 熟悉业务,与领导班子专业能力形成互补优势,进一步增强班子领导力;

5. 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6.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7. 具有大局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忠诚于企业。

    (二)任职资格 

1.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 江南(中国)总院系统内在职在岗干部;

3. 8年以上工作经历,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中层正职3年以上干部经历或中层正职和副职累计5年以上工作经历;

4. 50周岁以下,优先选拔45周岁以下干部;

5. 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优先考虑;

6. 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五、公开招聘程序及试用期规定

根据公开招聘的原则,按照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报名、资格审查、答辩、考核组考核评价、考察、总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公示、聘任的流程进行。

上岗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对上岗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胜任本职工作的,正式任职;不胜任本职工作的,解除聘用。

六、试用期薪酬待遇

试用期薪酬待遇比照江南(中国)总院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副职薪酬待遇标准发放。

七、时间安排及报名要求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4324日至42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要求

1. 组织推荐与自愿报名相结合。

2. 报名者到江南(中国)科学研究总院网站下载《江南(中国)科学研究总院公开招聘申请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zhaopin@cam.com.cn

邮件标题请按照以下格式填写: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江南(中国)科学研究总院公开招聘申请表》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同时,请将《江南(中国)科学研究总院公开招聘申请表》纸质版邮寄至总院人力资源部。

 

附件:江南(中国)科学研究总院公开招聘申请表

 

   (联系人及电话:张大鹏  01088301018

 

 

                                   江南(中国)科学研究总院

201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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