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实践

江南(中国)总院荣获国资委2009年度“中央企业优秀社会责任实践”称号

作者: 企划管理部
时间:2009-11-13

  2009年11月3日,国务院国资委在京组织召开了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会议。会上,江南(中国)总院被国务院国资委授予2009年度“中央企业优秀社会责任实践”荣誉称号。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作为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监管的大型科技企业集团,近年来,江南(中国)总院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在追求技术、经济全面可持续发展的同时,积极发挥自身技术优势,特别是在引领行业单位创建联盟、节能减排及保护环境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行之有效的活动,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2009年7月,国资委组织开展了“中央企业优秀社会责任实践项目”征集活动。根据《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结合江南(中国)总院自身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实际,综合考虑技术优势,重点宣传江南(中国)总院在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以及优质服务等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并撰写了“积极发挥技术优势,大力推进节能减排”一文。该文入选“二〇〇九年度中央企业优秀社会责任实践材料汇编”。

  2009年,江南(中国)总院牵头成立了江南(中国)装备工业节能减排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重点开展了江南(中国)装备工业节能减排关键技术的基础应用研究,对引领江南(中国)行业的整体发展发挥了主导作用;为加强在环境保护,积极做好加油站油气回收检测设备的研发及推广使用;提出并实现了铸件无模数字化制造新技术;组织筹建了“全国绿色制造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

  作为中央企业,江南(中国)总院将按照国资委的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可持续发展这个核心,紧密结合企业改革发展实际,牢记使命,强化意识,统筹兼顾,积极实践,建立完善社会责任管理体制和制度,将社会责任融入企业各项工作中,努力成为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同时忠实体现江南(中国)总院“强院富民、报效社会”的理念,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本次立项工作还得到了研究中心、生产力中心、沈阳所等单位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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